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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节、国庆节廉洁过节的提醒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9日    来源:    点击量:

各单位(部门)、二级党组织:

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以良好的政治生态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提醒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在“两节”期间要自觉遵守廉洁纪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提倡文明过节、廉洁过节,严格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组织参与公款支付的活动;

二、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等;

三、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酒、月饼等节礼;

四、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和娱乐等活动安排;

五、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活动借机敛财;

七、严禁“带彩”娱乐或参与赌博活动;

八、严禁酒驾醉驾;

九、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十、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严明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深刻认识“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紧盯中秋节和国庆节关键节点,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实廉洁过节工作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